化玻杂品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因检测科研需求,委托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化玻杂品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1项目编号:HXZC-2022030222
1.2项目名称:化玻杂品配送服务
1.3项目预算:人民币275万元/年
1.4采购需求:为更好地服务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助力南京市食药企业发展,高效地完成国家、省、市等各级食药监督检测任务,做好风险监测与科研探索工作,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5家单位提供食品、化妆品、特膳食品、中药、化药、生物药等检测和科研实验相关化玻杂品购置及配送服务。
1.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考核情况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但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登记表。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采购文件出售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日期:2022年12月02日起至2022年12月08日为止,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出售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四、投标、开标信息:
4.1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2日08时40分。
4.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2日09时00分。
4.3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3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
6.4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文芳路199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25-8963617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25-58750867-811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025-5875086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