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质量体系
发布时间:2020 / 0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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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方针:
科学规范: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措施,对可能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各种因素予以科学规范的严格控制,确保检验报告的法律性、权威性和科学性;
公正准确: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检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和经济方面的干扰,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正确性和准确性;
优质高效:认真履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及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技术监督职能,确保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效率;
诚信服务:提供热情周到的诚信服务满足于社会和客户的需求,确保本院的社会信誉度和满意度。
质量目标:
检验报告书差错率≤0.1%,事故率≤0.02%,检验报告延时率小于1%;
客户满意率不低于98%,客户投诉处理率100%;
能力验证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90%,检验检测领域(子领域)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