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功能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实验室功能间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委托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XZC-2023030085
1.2项目名称:实验室功能间改造工程
1.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
1.4项目内容:为满足实验室仪器运行环境要求,确保检验工作顺利开展,采购人本次项目主要涉及3615室功能区改造,保证仪器使用环境;3501、3504、3514房间室温过高问题处理;3401、3501、3514房间七氟丙烷灭火器增项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1.5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3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5月24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4.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05月29日14时10分。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14时30分。
4.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9日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文芳路199号
联系方式:025-89636198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25-58750867-811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025-5875086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