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食堂食材肉及肉制品类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因工作需要,委托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人加强内控建设的要求,就其所需的食堂食材肉及肉制品类配送服务参照政府采购之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内控采购程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NJXYS-2024118C
2.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肉及肉制品类配送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年
5. 最高限价及报价方式
供应商按照食材类别分别进行折扣率报价,各食材类别的响应折扣率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按所有食材类别的折扣率的算数平均数即平均折扣率进入评审环节。
6.采购需求
为确保食品原材料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及采购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采购人拟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肉及肉制品类配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按年签订,每份合同的履约期限即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供应商通过采购人验收并考核合格后,双方有继续合作意愿,可继续签署下一年合同,服务期内最多继续签署两次。服务期限内如财政预算发生调整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中标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约行为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行为情形,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活动的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授权人公章。
1.2 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磋商文件获取价格:100元/份,售后不退。(如网上汇款,请注明本次项目编号)
3.2 请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857790622@qq.com获取采购文件,或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
4.1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
4.2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4.3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2公告媒体: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官网(https://www.njifdc.org.cn)、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iaoyangshu.cn)。详细信息请查阅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36171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文芳路199号
7.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05
项目联系人:吉工
电话:025-52813631
202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