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7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54批次,涉及糕点、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及饮料等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7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良品先生超市销售的标称杭州佩伦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淮安市华夏庄园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贵人香干白葡萄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淮安市涟水县易购得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苏金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回味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三、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江海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钟楼区邹区培文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油京果,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江苏百盛润家商贸有限公司八一路店销售的标称徐州市团结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咸酥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五、南京市雨花台区王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黄鳝,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常州市武进区横林科芳净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原文地址: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1/6/2/art_78970_9836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