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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9期)

发布时间:2021 / 07 / 26 责任编辑:管理员 浏览次数:3543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35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食糖、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六合区好又多超市连锁张虹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南京攀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级生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南京市玄武区佰顺粮油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三、南京乾合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六合欢乐港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南京万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豆腐粉丝馅(熟制品),干燥失重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五、南京市溧水区樊白梅初级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南京唐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称句容市三岔镇恒峰调味品厂生产的调味料(料酒),经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发现,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南京唐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南京市鼓楼区李传飞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小龙虾,呋喃妥因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莲花北苑菜市场内吴赵虎(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原文地址:http://amr.nanjing.gov.cn/ztzl/spaqjg/spcj/202107/t20210722_3082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