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22 / 03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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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2批次,涉及调味品和蔬菜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江苏楠芸餐饮有限公司建邺分公司使用的标称昆山市玉山镇明宏食品厂生产的组合装酸泡菜(未杀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5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