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饮料、糕点、糖果制品、酒类、罐头、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速冻食品和餐饮食品等14大类食品60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肉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扬州市宝应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盐城市滨海县东坎街道青韩面点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华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水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供销合作社综合市场邱亮销售的鳝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下关区许建凤鲜肉经营部(美团网)销售的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瑞庄小吃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常州市武进区前黄良辰大酒店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文秀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南通味聚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味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泰州市泰兴市业敏汤包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宿迁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泗洪吾悦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常州市溧阳市阜客隆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无锡市洪福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祥如意步步糕,酸价(以脂肪计)(KOH)、菌落总数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南京市溧水区倪记中式快餐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原文地址: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3/6/16/art_78970_10925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