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3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100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87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永乐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优鲜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海带(香辣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玄武区海牛汇火锅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正兴副食品厂生产的地都正香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梅山农贸市场个体户刘继伟销售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高淳区小杨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黑鱼和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白云亭路连锁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江北新区胡正飞生鲜超市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江北农贸批发市场吴海同销售的豇豆,噻虫嗪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江苏华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杨梅(中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九、南京市浦口区马付黄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洋鸡蛋,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南京市建邺区金广俊初级农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一、香铺营集贸市场个体户曹兰华销售的昂刺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二、南京市秦淮区马善响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三、南京市江北新区味美仙火锅店自消洗的复用餐具(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四、南京三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消洗的复用餐具(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五、江苏华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原文地址:http://amr.nanjing.gov.cn/gkml/202309/t20230901_4001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