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8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糖果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餐饮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4大类食品707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州市武进区前黄良辰大酒店使用的大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连云港市灌云县一家亲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宿迁市宿城区隆购红立亿家福超市销售的青桔柠檬风味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南通市启东市秀垣小吃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扬州市邗江区四季园农贸市场张希龙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镇江市丹阳市云阳镇琼妹赵一鸣食品加盟店销售的老蛋糕,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味三说土菜馆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淮安市淮安区佳伦超市经营部销售的精品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南京市江宁区百顺发百货超市店销售的原味纯藕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徐州市邳州市一把骨餐饮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宿迁市沭阳县恒之玥果品商行销售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宜硕隆日用品店销售的苦荞薄片(葱香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泰州市靖江市天天人家排挡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盐城市建湖县建阳镇好又多超市连锁店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扬州市宝应县嘉德隆购物中心销售的包装饮用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南通市崇川区建华海产品批发部销售的即食海蜇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原文地址: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3/8/23/art_78970_10992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