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1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糕点、冷冻饮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酒类、餐饮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5大类食品81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和速冻食品等7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市沭阳黄育干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连坤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连云港润良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阴市友山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2紫米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苏州市常熟市虞山镇杨氏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鲜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徐州市铜山区阿杰米线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江苏商联超市有限公司淮安淮海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武强县天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扬州市广陵区孙中乾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泰州市泰兴市闽味小吃店使用的卤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常州市钟楼区邹区徐寿贵信特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献县中泽项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涮肉片(速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无锡市江阴市城东街道吉佰润生鲜超市店销售的芒果,噻虫胺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苏州裕面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宿迁市宿城区贝多精品超市销售的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南京溧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六六面店使用的小碗(餐馆自行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连云港市灌云县下车镇兴睦隆超市销售的酒鬼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淮安福壹家超市有限公司海通花园店销售的鲜活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盐城市阜宁县阜城新民菜馆使用的标称阜宁县三灶易洁餐具消毒服务部生产的佳佳福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常州市江苏新怡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薛家店销售的标称荣成市进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信息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