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6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饼干、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产制品、调味品、酒类和方便食品等17大类食品129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饼干、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和水产制品等7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市宿豫区喜甜之果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吴兆军包子铺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连云港市江苏海小舟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抖音(网店)销售的熟干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镇江市扬中市卡蛙伊餐厅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老西巷土菜馆使用的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苏州市昆山市周市王玉磊豆腐店销售的年糕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徐州市铜山区果新意水果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无锡市滨湖区清绿兰州拉面店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南京维利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感蛋卷(饼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泰州市江苏海纳星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昌建广场精品店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宿迁市宿城区缈晓餐饮店使用的小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镇江大港分公司销售的黑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连云港市高新区东河社区德华小吃店使用的大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标称张家港市合家欢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常州长虹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徐州市云龙区徽都私房菜馆使用的菜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盐城市亭湖区戴武成特产超市销售的标称建湖县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果(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南通市崇川区子胜茶叶店销售的鲜百合(大),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叄壹叄火锅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无锡长申商贸有限公司新吴万达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扬州百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加洲阳光大酒店销售的凉拌海蜇(餐饮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信息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