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8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饮料、速冻食品和调味品等14大类食品65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5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市宿豫区易佳旺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江宁区张洋土菜馆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镇江市丹徒区新城福泰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丹徒区谷阳镇永丰食品厂生产的老式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张鲜生生鲜店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无锡韩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滨湖万达分公司使用的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苏州市常熟市支塘镇苏建康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连云港市海州区戴记面馆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徐州市贾汪区老矿大蒋干货店销售的标称启东市强兴水产品厂生产的即食海蜇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高邮通湖路分公司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香芹,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宿迁市宿城区二狗拉面馆使用的大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南京市秦淮区青龙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小青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常州市武进区洛阳穆香源拉面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盐城市阜宁县运武食品厂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阜宁县长华食品厂生产的酥京果芝麻味(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销售的鲜百合,总汞(以Hg计)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连云港市海州区喔艾部落小吃经营部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无锡市江阴市云亭街道优客生活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标称太仓市浮桥镇牌楼今益纯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徐州市果色花香市场李亚军销售的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信息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