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任务
发布时间:2018 / 09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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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食监三(2018)18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策划,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抽样、检验、出具报告、汇总上报等工作,顺利完成了上海、杭州、合肥三地共500批食用农产品的评价性抽检任务。
此次评价性抽检工作的顺利完成,标志着我院在拓展业务范围、提升检验能力方面又迈出了坚实一步,也为总局客观反映食品安全状况、科学研判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服务监管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