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8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13批次,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肉制品、保健食品、蜂产品、酒类、蔬菜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8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现将不合格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开发区富阳超级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州区兴东同庆食品厂生产的雪花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家乐购超市销售的松花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慧婷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曼兹食品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委托定州市华北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四、泰州靖江市吉买盛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靖江市靖城园宝食品厂生产的老式蛋糕,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标称苏州市平望调料酱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眼萝卜头(盐渍菜)即食类,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六、宿迁市宿豫区里购红立佳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宿迁市宿豫区里购红立佳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盐城先峰岛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九、盐城先峰岛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好食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十、南京市建邺区赚多多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万润超市销售的标称广州一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米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海苔卷(肉松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淮安市涟水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阿尔发保健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集味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萨其马木糖醇鸡蛋香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三、镇江新区丁岗盛财超市销售的昂公(大)(黄颡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镇江新区丁岗盛财超市销售的长豇豆,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徐息荣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原文地址: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2/7/6/art_78970_10531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