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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2期)

发布时间:2024 / 09 / 25 责任编辑:管理员 浏览次数:1598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饼干,水产制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蛋制品,酒类,冷冻饮品,蜂产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4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8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下关区宁帮和燕路酒店使用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雨花台区陈国珠餐饮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盛丰隆食品厂生产的澄海酸菜(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饿了么喜菓然鲜果切(墨香店)(经营者为南京市玄武区杨雷水果店)在手机APP(饿了么)销售的梨,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江宁区渔沪餐厅使用的淡水鮰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江北新区味恒久调味品店销售的标称海宁市红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海宁市红友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存在异议,提出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六、栖霞区爱娟小吃店自行消毒的鸭血粉丝汤碗(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美团网蔬菜到家(江佑铂庭店)(经营者为浦口区琦琦生鲜百货店)在手机APP(美团网)销售的新鲜大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信息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