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0年第4期药品质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 / 12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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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中发现的33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da.jiangsu.gov.cn/art/2020/12/18/art_65298_9612136.html
33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